關于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企業
縣級審核情況的公示
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是應對不良氣象條件,減少污染物排放、降低大氣污染程度的有效抓手。今年以來,我縣高度重視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工作,將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調整工作與復工復產相結合,嚴格按照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的函》(環辦大氣函〔2020〕340號)和省市相關規定,組織開展我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調整工作。
截止8月25日,已經在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信息管理平臺申請績效分級的共有5個行業14家企業,其中申報B級企業8家、C級企業1家、績效引領性企業5家。
按照縣政府統一部署,許昌市生態環境局襄城分局組織紀檢監察、大氣、法制、信訪、監控中心、執法大隊等相關股室工作人員對14家申請績效分級管控的企業進行了形式審核和兩次現場核查(8月25日、26日第一次,8月31日第二次)。經我局研究,并報經縣政府同意,現將核查情況公示如下:
一、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共有5家
河南平煤神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許昌開炭炭素有限公司、襄城縣永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襄城縣隆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和襄城縣兄弟陶瓷有限公司上報材料要素齊全,現場核查符合績效管控對應的引領性指標,通過審核,符合申報條件,上報許昌市予以審核。
二、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共有9家
許昌市恒晟水泥有限公司、襄城縣瑞祥粉煤灰利用科技有限公司、襄城縣天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襄城縣豪貝萊陶瓷有限公司、許昌市家得福陶瓷有限公司、襄城縣隆博建材有限公司、襄城縣鼎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襄城縣源茂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和許昌市雙海納米科技有限公司要素審核或現場核查不符合績效管控對應的引領性指標,不予上報。
1.許昌市恒晟水泥有限公司:一年內有環境行政處罰。
2.襄城縣瑞祥粉煤灰利用科技有限公司:一年內有環境行政處罰。
3.襄城縣天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一年內有環境行政處罰。
4.許昌市家得福陶瓷有限公司:一年內有環境行政處罰。
5.襄城縣豪貝萊陶瓷有限公司:無組織治理和環境管理水平達不到申報條件。
6.襄城縣隆博建材有限公司:裝備水平、材料整理不符合申報條件。
7.襄城縣鼎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8月25日現場核查指導時發現的破碎車間和制坯車間等工序環境管理不到位,地面積塵較厚的問題,8月31日現場核查仍然存在;(2)廠區內部維修焊接煙塵未收集;(3)使用的機油桶未按照要求及時收集放置;(4)在線監控室標氣過期;(5)臺賬記錄未按照要求規范整理。
8.襄城縣源茂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8月25日現場核查指導時發現的廠區積塵和堆料區規整不到位的問題,8月31日現場核查仍然存在;(2)廠區有未上牌照的非道路移動機械。
9.許昌市雙海納米科技有限公司:8月25日現場核查指導時發現的廠區積塵和堆料區規整不到位的問題,8月31日現場核查仍然存在。
對以上公示內容有異議的,須于2020年9月1日18時前將有關意見上報許昌市生態環境局襄城分局。
特此公示。
2020年9月1日